12月7日晚,越博动力(300742.SZ)公告称,鉴于董事长李占江现时到期未清偿的债务金额较大,且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李占江不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提请罢免其董事及董事长职务。罢免李占江的董事及董事长职务后,其不再担任第三届董事会下属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及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同日,越博动力董事会决定补选贺靖、周学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聘任贺靖为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占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83.83万股,直接持股占比25.36%,并通过越博进驰、协恒投资分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99万股和197.7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532.52万股,占总股本的32.08%。
值得一提的是,越博动力还与李占江存在大额借款往来,目前尚未还清。
根据公告,越博动力及子公司越博电驱动、重庆越博、富博机电拟与李占江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公司及上述各子公司拟将账面原值合计1.1177亿元(截至2021年末的账面净值6198.69万元)以1.1177亿元的对价转让给李占江,并与其就应收账款转让事项签署相关协议。
2021年7月29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李占江借款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借款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自际划款之日起算),在总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022年1月24日,越博动力与宏伟东霖于签署了《借款合同》,为补充日常经营资金,公司向宏伟东霖借款95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后宏伟东霖向公司汇款合计8980万元,截至目前,该笔借款尚未偿还的金额为6293万元。
需要指出的是,宏伟东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南京博闻,其持有宏伟东霖90.16%的份额;李占江为南京博闻的实际控制人,持有南京博闻99%的股份。
后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越博动力、宏伟东霖及李占江拟签署《款项冲抵协议》,基于李占江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约定,李占江应于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生效日向公司支付部分转让价款6293万元。各方同意,在款项冲抵协议生效日,上述负债与该部分转让价款抵消。公司无需向宏伟东霖偿还债务,由李占江向宏伟东霖支付剩余款项6293万元。
实际上,越博动力对李占江的负债情况,深交所曾于12月1日下发了关注函,要求其说明李占江拟以账面原值受让前述应收账款的原因及合理性,上市公司对李占江的负债与李占江应支付的应收账款受让对价予以冲抵的原因及合理性。目前,越博动力尚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