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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解除”到“解聘” 因为劳动仲裁?

张先生在杭州从事物业工作,他说前段时间,人事主管要他签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他不愿意签,后来就给了“解聘通知书”,他不接受,打算继续上班,可单位不让他进门了。

张先生今年45岁,来杭州打拼十三年了,2020年9月,他跟华润置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签了三年劳动合同,在杭州丁桥的明熙府小区做工程主管,一年收入15万左右。

张先生:我的工资是年薪制的,三薪就是以基本工资的这个数,作为基准,乘以三倍。

张先生说,今年一月中旬发放了去年的三薪和绩效,他发现少了两万多块钱。

张先生:按照正常算的话应该是29400元,我好像收到了3592元,对于这个事情我提起了仲裁,劳动部门就给单位打电话了。

张先生说,劳动仲裁的结果要等到五月份才知道,他打算工作先干着,最后该给多少他就拿多少,但没多久,公司的人事主管找了过来。

张先生:要我签一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个内容写的是经济补偿金,有30000多块钱,就说你把这个协议书签了,你该仲裁就仲裁,但我当时把这个给律师看了,律师告诉我这个字不能签,签了以后这里有一条,签了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后,双方再无任何劳动经济纠纷,我这个仲裁就没法打了。

乙方责任一栏写着:在乙方完成离职移交、甲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后,双方再无其他任何劳动、经济纠纷。张先生说,他不认可这一条的内容,就没有签字。

张先生:结果晚上临下班之前,他就给我拿了一份《解聘通知书》,就是单方面强行违法解聘我,我当时没有收,我对这个事情是不接受不认可的,首先我没有违反规定什么的,我不接受,我要来打卡,我要上班。记者:能打卡吗?张先生:打不了啊,门口拦着我,非常霸道,不让我进。

张先生还穿着跟小区门口物业人员同样的工作服,但昔日相处了两年多的同事,并不想让他进入小区。张先生说,自己手机里还有一个叫“润工作”的平台,他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向更高一级领导反映问题,现在也已经登不上去了。

张先生:所有的账号,甚至我周日那天来看了,把我用的办公电脑都藏起来了,我要保护我的打卡记录,我不瞒你说,我在这工作的时候勤勤恳恳,我的加班,三个月的加班就已经达到了50天。

华润置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工作人员:我们公司有专门的媒体对接发言人的,我们这里也有相关的管理规定。记者:那我怎么跟他联系呢?华润置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工作人员:把你们的信息和需要采访的内容,具体我们这里。记者:好的,我去登记一下吧。

记者留了电话,以及需要了解的内容,截至发稿,没有收到华润置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分公司的相关回复。张先生打算把现在的情况,再次反映给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