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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药业拟定增募资不超过7.5亿元 股价涨停

北京2月28日讯 今日,金陵药业股价涨停,截至收盘报8.99元,涨幅10.04%。

昨晚,金陵药业披露《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新工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除新工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合格的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中包含新工集团,新工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截至预案公告日,除新工集团外,公司本次发行尚无其他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除新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除新工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新工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接受竞价结果并以与其他投资者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或无人认购,新工集团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53亿股。

本次发行中,新工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总额不超过33500万元。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合肥金陵天颐智慧养老项目、核心原料药及高端医药中间体共性生产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金陵药业拟定增募资不超过7.5亿元 股价涨停

截至预案公告日,新工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2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6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南京市国资委作为新工集团的控股股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包含新工集团,本次发行完成后,新工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市国资委作为新工集团的控股股东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南京市国资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可以贯彻“十四五”战略规划,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布局;提升资本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据金陵药业2022年三季报,去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亿元,同比增长1.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3.52万元,同比增长56.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81.94万元,同比增长24.66%。

去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54亿元,同比减少2.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94.66万元,同比减少4.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93.61万元,同比减少12.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