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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发布10条新政促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

《上海海关促进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7日正式发布,包括“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实施一体化保税监管”“提供一揽子税收征管支持”等10条举措。

按上述新政,上海海关将根据总部企业需求,统一归口受理货物申报、税收征管、查验放行等通关业务;顺应总部企业一体化经营需求,探索实施“以总部为单元”的保税监管模式,允许总部企业统一归口办理上海关区内的加工贸易业务;对经批准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允许统一归口办理特许权使用费、特殊经济关系补税等相关业务。

新政提出,支持总部企业开展出口自产飞机的航材包修业务,为企业全球维修提供通关便利;创新保税监管模式,支持造船总部企业按照建造国产大型邮轮的个性化需求,在政策允许框架内以加工贸易方式自主进口并装配相关配套船用物资,待整船建造完成后随船出口交付;支持综合保税区内总部企业开展航空航天、船舶、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数控机床、通讯设备、精密电子、高端医疗设备等产品维修业务。

新政还包括:推动总部企业国内国外仓储联动、保障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开展企业信用优先培育、开设科创人才进出境“绿色通道”。

上海总部经济发展位于全国前列,据上海市商务委的统计数据,2022年,上海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60家、外资研发中心25家,累计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891家、外资研发中心53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