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4日讯昨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存在贷后检查不尽职、银行员工参与民间借贷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天津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项,对其罚款合计人民币九十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